日前,我校被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授予 “2018年度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”称号、被上海教育委员会授予“2017、2018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”称号。
长期以来,我校积极响应国家和市委的各项综合治理相关制度,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,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的工作方针,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,建立有效的安全机制,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努力营造一个安全、文明、健康的育人环境,为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运行奠定了基础。
在安全教育工作上,学校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,更加扎实努力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,为构建世界一流研究型、创新型中国基础教育领先名校保驾护航。(图、文:胡晨)

(“2017、2018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”荣誉证书)

(“2018年度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”荣誉证书)